【站崗者日誌】卸下罪擔

文:勞伯祥牧師

「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,不容這罪轄制我,我便完全,免犯大罪。」(詩19: 13)

詩人求神攔阻他不犯任意妄為的罪,這有棄權、讓神來掌管他的行為的意思。這是我們處理罪的權勢的一種方式。此外,對罪惡的權限的確知也很重要,按《聖經》所說,面對魔鬼誘惑時,若我們奮力抵擋,牠就會逃跑了。

當然,有時是我們自己應該受到制約,就是奮力逃跑,像舊約的約瑟;還有,我們可以像大祭司約書亞一樣,他犯罪後沒有做什麼,也沒有說什麼,只是誠誠實實的,穿著污穢的衣服,站在神面前,讓神用恩典與慈愛赦免他,覆庇他。

基督救恩是「赦」罪的救恩,也是讓我們可以完全「卸」下罪擔的救恩。

(圖片:  Hugues de BUYER-MIMEURE on Unsplas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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