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站崗者日誌】我們活著,是為主而活

文:勞伯祥牧師

這次,同工問及人生下半場問題。我個人並不確定人生是否應該分為上下半場,但會趁這機會好好思考一下。誠然,如果人生是用上下半場劃分,我目前則正處於「加時」階段,但這不是由於必須,而是我自己的一個選擇。

有人說,一個人的真正考驗,並非在於他扮演自己想要的角色,而在於要扮演上帝要他扮演的角色。我們如何分別這兩者?何時才知道上帝要我作什麼呢?

其實,人生角色是有很多種的;例如一個人生為男人或是女人,人就被賦於這性別所帶來的角色了。有些角色是順著生命進程而有的,例如人初時是為人子女,後來就會為人父母。此外,有些角色是我們自己選擇的,例如我們在工作方面的角色。在一個大時代中,會有些人被推舉為領袖,或是按著心中的熱誠與感動,走在前面,甘心成為一個領袖的角色。

但神會叫人扮演什麼角色嗎?我相信是會的,但較多的情况是,祂透過聖經去指引我們做好已經被賦與的角色;那就是做好一個人,做好子女或父母的角色;主人或僕人的角色;或是自己曾經作出選擇,願意承擔的某些特別的責任。神也會在不抵觸我們已有的角色以外,呼召我們去承擔特別任務。但不管是怎樣的角色,我們都當記得自己是主的人,為主而活;明白這一點,我們一定會把人生的每個角色都做得好。

「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」(羅14: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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