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「情」

文:勞伯祥牧師

「你們若不聽這話,我必因你們的驕傲在暗地哭泣;我眼必痛哭流淚,因為耶和華的群眾被擄去了。」(耶13:17)

今天是情人節,有時我會想,我們真是那麼需要「情」嗎?我認為最好的態度是不去期望,及至在真的擁有的時候,那就是一次的驚喜了。我倒是希望可以凡事用「情」觀察事物,用「情」待人處事,用「情」去工作思考;讓生活更有「情」味。

但當讀到耶利米先知這段話時,讓我產生了新的渴慕。我一生深蒙主恩,應該有先知的情懷,體會天父的心意,更多為祂的百姓用情。耶利米為同胞們遠離神而暗中哭泣;是因為他知道這群百姓將被擄去;這就是耶利米對神的情。

先知哭泣是在百姓被擄之前,他為到百姓的驕傲用情,明白驕傲才是禍患的根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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