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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手冊 第一版 出版日期: 2007年11月
美國福利
耶和華有憐憫、有恩典、不輕易發 怒、且有豐盛的慈愛。他不長久責 備、也不永遠懷怒。 詩 篇 130:8-9

非美國公民申請各項福利之方式與資格,於一九九六年有大改變,以下將列舉一些重要福利的改變。

(1) 生活補助金(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),糧食券(Food Stamp):是提供給低收入者,六十五歲以 上的老人和六十五歲以下的殘障人士的補貼金。申請人的收入,單身每月不得超過四百八十元, 夫婦不得高於七百二十六元。隨之而來的有糧食券,低收入、老人和殘障人士的食品補貼。申 請資格必須是美國公民、外籍退伍軍人、外籍服役軍人、或外籍退伍軍人的眷屬,有交付社會 安全稅至少十年或以上(四十個季度)者。查詢有關生活補助金的資料:電話:(800)772-1213。

(2) 醫療補助(Medicaid):九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之後來美國的新移民,五年內不得申請醫療補助。但 是各州也有作為後備用的醫療補助,給失去醫療補助的合法移民。如果你是非法移民,你可以 得到州和市政府的緊急醫療服務。

(3) 在移民美國的頭五年,不能領取聯邦管理的福利,但不包括緊急醫藥物補助、兒童營養補助、 災難補助、啟蒙班和職訓班教育及大專學院貸款等聯邦項目。

(4) 社會安全福利(Social Security Benefit):是退休金,遺屬福利,醫療照顧的統稱。是根據當事人收 入所繳交的社會安全稅而定領取的數額,只有合格的合法居民可以領取。

(5) 醫療照顧(Medicare):有了足夠的工作季也就是四十工作季(社會安全季),不論是否仍在工作, 在六十五歲時即可領取醫院保險。但是在六十五歲之前因病或殘障,也合領取資格。

政府部門有許多福利,是針對一些特殊需要者的(如殘障、老年、退休人士及低收入者等)。新移民往往不知道自己可享有什麼福利,以致在生活上有需要時失去了這些權益。若想知道有關福利詳情,可至華埠社會安全局索取中文資料或向華語服務人員詢問。

華埠社會安全局
Chinatown Social Security Office
32 Mercer Street, 8th Floor, New York, NY 10013
電話:212-226-4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