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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估計,每年約有五至七百萬兒童目擊家庭暴力。全美婦女防止家暴工程(National Woman Abuse Prevention Project)的報告指出,約有50%發生家暴的現場,有小孩子在場。面對此等數據,不能不正視家暴對孩子的影嚮。
◎危害身心
專家認為,在家中虐待伴侶的男士,有60%同時會對孩子施暴。2006年,紐約州有28名兒童被虐致死,德州6名、賓州5名。同年,伊利諾州發生1,639宗虐待兒童個案。March of Dimes的資料顯示,家暴是導致嬰孩死亡及患先天缺陷的頭號殺手。
長期住在充滿暴力氣氛、隨時可能被虐待(包括身體、語言和心理)或目擊家庭暴力的居所,孩子的心理會受影響,其程度及反應,則視孩子的個性、性別、年齡而異。一般來說,會出現如下行為和情緒問題:尿床、憂慮、暴躁、口吃、好勇鬥恨等。學齡前的男孩,較易產生行為偏差;青春期男生,遇到衝突時,易尋求武力解決。至於女生,則導致對自我形象的評估偏低,對人際關係失去信心。
當孩子選擇將感覺內藏(Internalize)時,會出現憂鬱和焦慮兩種徵狀。年幼者,變得憂愁,失去胃口,常常疲倦,與朋友疏離;年長男生,會因未能保護媽媽或弟妹而沮喪,不及時處理,甚至可能導致謀殺或自殺。據統計,11至21歲的謀殺犯中,有63%是殺了虐待媽媽的男人。
孩子若選擇藉外在行徑(Externalize)宣洩感受,就會變得憤世嫉俗、好挑釁。有些更會以酒精、毒品、性愛或食物來麻醉自己。遇到衝突時,會以武力、恐嚇達到目的。甚至在家中,以粗暴的言語和動作對待 母親。
◎創傷難癒
資深家暴研究員理察德博士(Dr. Richard Gelles)認為,發生在孩子身上的最可怕事情,莫過於生長在濫用暴力的家庭,除了肉體和心理傷害外,還將形成如下心理定勢及行為模式:
•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,用武力平息紛爭、得到想要的東西,是可以被接受的。
•溫和與同情心,都是軟弱的表現。
•不相信任何人,越愛你的人越會傷害你。為了保護自己免受痛苦,必須築起圍牆。
•虐待是正常的,每個家庭都有這樣的問題,因此虐待太太和孩子沒什麼不對;被虐待也沒有什麼不妥。
• 虐待和暴力,是權力的體現。
• 只會回應(Re-act),不會主動(Pro-act)。
• 內疚和羞恥。
• 恐懼任何關係,認為它操縱著人與人之間的互動。
• 只看別人的缺點。
• 怨天尤人。
由此可見,家暴帶給孩子的傷害極其深遠,其人格、未來、婚姻,都將因此受到連累。家暴,足以給孩子的一生,留下難以癒合的創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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