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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內心都有一種非常珍貴的「東西」,那稱為愛。我們把東西二字括起來,因為愛不能說是東西,因為愛是無法觸摸的。不過,愛也可以說是東西,因為愛是像可以觸摸的東西那麼的真實;沒有人會愚蠢地否認有愛,這樣珍貴的東西存在。

無可否認,愛足以燃點起生命,讓人可以帶著非凡的力量活著;相反,沒有愛的生命,很容易窒息;愛像靈藥,醫治心靈傷痛。在婚姻生活中,愛像融合泥與沙的水,讓泥與沙都有所作為──建成穩固的堡壘,以防狂風暴雨的侵襲。我們還可以舉出更多例子,不單說明愛是存在的,也是我們當好好追求及珍惜的。

創造之主設立婚姻,目的就是要讓愛這「東西」,有一個可以具體表現出來的「軀體」:透過一男一女的神聖結合,形成完全合而為一的新軀體。這是聖經《創世記》二章所提及「二人成為一體」的真正意思。

所以,人們稱夫或妻是另一半即是類似的意思,只不過在婚姻盟約中,應沒有所謂的另一半,因已成為一個完整的新軀體了。所以,嚴格來說,婚姻不是愛之完成式,而是愛之進行式:藉這神聖的結合去實行愛、表達愛;藉以建立和平幸福的世界。換言之,這是神設立婚姻的使命。

事實上,在正常情況下,當一對男女結婚時,無論在情感上、法律上及親友的觀念上,他們已有了不可分割的關係,那是合乎神設立婚姻的意思的。同時,他們必須明白,婚姻最神聖也是最重要的部分,不是在二人世界中享受愛,而是去愛,愛親人,愛鄰舍。我們相信,當一對夫婦明白這婚姻的重要意義,在實行這愛的使命時,不知不覺中自己也活在愛中了。

明顯地,當人類遠離神,也同時遠離了神設立婚姻的意義。尤其是當代的婚姻,許多時不是以「合」開始,而是以「分」開始,甚至預備了分手時怎樣分配財富及物業,那是相當可悲的──他們徒有婚姻的共同軀體,卻沒有愛的使命,結果彼此妨礙,甚至無可避免地彼此傷害。

在這種情況下,人們如何去面對?一般是互相遷就,像連體嬰一樣,為了求存,甚至可以互惠互利,但通常活得很辛苦。其實今日社會,越來越多的人放棄了婚姻,選擇不婚或是離婚。如果沒有一個更好的方法,也許那是一種合理的選擇,我們可以預見,那是越來越普遍的選擇,何必活得那麼辛苦呢?然而,事實並非如此。連體嬰般的婚姻固然不好,但缺了「另一半」的人生也不完全,最好的方式是回到神設立婚姻的原意中:

帶著純真的愛與期許,定意與情投意合的人,在親人祝福下,在婚姻盟約中開始學習愛,愛父母子女,愛親朋戚友,愛周圍的人,愛天父所賜的世界,與配偶一同達成神賦於婚姻的使命,如此,我們自己也活在愛中了。當然,在這愛的過程中,也有跌倒、起來,停滯、前進的時刻,即使如此,夫婦也能在天父的祝福下,享受彼此策勉向善的神聖之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