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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盃足球賽,由國際足球總會(FIFA)每四年舉辦一次,與奧運會交替進行,是現時世界足壇最大規模、最高水準的賽事。
發源中國
據現有的典籍,最早以文字記載足球運動的,是中國的《戰國策》和《史記》。前者描述了春秋時期,齊國都城臨淄流行蹴鞠活動,後者則記載了蹴鞠是當時訓練士兵、考察兵將體格的方式。「蹴」是踢的意思,而「鞠」則是古代的一種球。
流行歐美
隨著時代的發展,在19和20世紀之間,足球漸漸在全世界普及,奧運會亦引入足球比賽,但奧運會足球賽,只限業餘球員參賽,球賽著重表演多於競爭。
1928年奧運會結束後,國際足球總會召開代表會議,一致通過舉辦四年一次的世界足球錦標賽。推動足球運動居功至偉的雷米特(法國人),擔任了國際足協主席33年(1921-1954年),為世界足球錦標賽的發起人和組織者。有人建議將兩個名字聯合起來,成為「世界足球冠軍賽—雷米特盃」,簡稱「世界盃足球賽」,這個名字一直沿用至今。勝出球隊,將獲得冠軍獎盃,是足球界的最高榮譽。
六個獎盃
為了表揚在賽事中表現出色的球員及球隊,國際足聯設立了6個獎項以示獎勵,分別為:世界盃金靴獎(決賽週進球數目最多的球員)、 世界盃金球獎(表現最優秀的球員)、世界盃雅辛獎(最優秀的守門員)、國際足協公平競爭獎(決賽週保持公平競爭、有良好紀錄的球隊)、最富娛樂性的球隊(由公眾人士選出)、最佳年青球員(賽事中表現最優秀的21歲以下球員)。
主辦國家
首屆世界盃足球賽於1930年舉行,而後只在1942年和1946年,因第二次世界大戰而停辦。主辦國家由國際足協執行委員會投票決定,得票最多的被選為主辦國。現時除了2002年外,其餘的世界盃都是由歐洲和美洲國家主辦。
頑強不息
奪取世界盃障礙重重;要在難中取勝,必須突破這些障礙。從第1屆到第18屆,我們在球賽中看見球員堅韌不拔、永不言棄的精神。團結拼搏,這是頑強奮鬥的象徵,也是人性光輝的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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